1,医学类专业有哪些综评

您好,关于医学类专业的综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知识:医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病原学、药理学、药物治疗学、临床检验学、临床医学等。2、临床技能:医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大量的临床技能,包括诊断、治疗、处置、护理等。3、社会责任感:医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要有责任心,有责任感,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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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医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一、西安医学院王牌专业介绍 陕西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临床医学 、护理学 陕西省优秀试点专业:护理 陕西省重点专业:临床医学 陕西省特色专业:药学、护理 、医学检验 陕西省重点建设学科 陕西省扶持学科:基础医学、药学 陕西省特色学科:临床医学 陕西省优势学科:临床医学 陕西省重点扶持学科:护理学 陕西省医疗单位重点建设学科:神经病学 二、西安医学院简介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现有普通本科生1350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8人。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政府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师风良好、数量结构合理、教学科研出色的教师队伍,满足了学校教育教学的需求。师资队伍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医院临床教师两部分组成,共有879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24人(占25.48%),副高职称教师324人(占36.86%),博、硕士学位教师656人(占74.63%)。 学校现有兼聘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才2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才10人,省“三五人才工程”人才2人、省“*”和“”人才5人;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科技新星、省“青年杰出人才”、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5人;省重点学科带头人4人,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五一巾帼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等14人。 教育教学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根本任务,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18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现有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全科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有16个二级学科招生。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20个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 学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地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办学定位,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高。在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学校成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 现有国家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改课题20项,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等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50项。 西安医学院教务网入口 西安医学院是公办吗 西安医学院在哪里 西安医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西安医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西安医学院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西安医学院教务处电话 西安医学院有几个校区 西安医学院招生办电话 西安医学院录取结果查询什么时候出来,附查询时间网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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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 考试 并填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志愿 的考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2 ,在陕招生代码:814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主管部门: 陕西 省教育厅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基础部、思政部、 体育 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4个专业。形成了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养老服务、药品技术与服务3大专业特色鲜明的专业集群。学校先后被确定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和“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普通高校“ 双一流 ”建设单位。 学校的医学实验实训中心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基地)240余个,同时建有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的人体生命科学馆和医学文化馆。各类实验设备8000余台/套,标本2600余件,一次可容纳6000余人同时开展实验实训。自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两所校企合作的非隶属附属医院,百余所教学医院和校外 实习 基地。深化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 就业 、合作发展”的校院(企)合作办学机制,形成了从课堂实验、临床见习、仿真实训,到顶岗实习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校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 毕业生 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宽国内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 招聘 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历届毕业生 就业率 一直保持在90%以上。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医药 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日常招生咨询接待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招生计划:学校拟面向陕西、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四川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安徽 、 江西 、 河南 、 湖北 、 广西 、 贵州 、 云南 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省级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3+2国家卓越医生培养项目)、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具体的招生专业以各省省级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生源省份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 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 高考 加分优惠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的进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均已满额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数出现不均衡时,在与生源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取得同意后,将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时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入校后各专业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不符合报考专业 学习 要求的考生,录取时可对专业给予调剂或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国家 励志 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标准为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学年,特困3800元/学年。 4、校内奖学金:一等3000 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500元/学年。 5、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补偿金额为12000元/学年。 6、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12000元的助学贷款。 7、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对患有精神类疾病、较为严重的心脑血管类疾病、癫痫、色盲、色弱、较为严重的肝肾疾病等不适合在医疗机构工作的疾病,学校将按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作为我校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483333、81484908、81483120 传真:029-81483216 学校网站:http://www.xagdyz.com 招生网站:http://zsw.xagdyz.com 学校地址:西安市鄠邑区纬五路1号 邮编:710309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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